去年8月起,山东在高危行业全面实施安全总监制度。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企业安全总监工作视频会上获悉,目前,全省9532家企业已实现安全总监应配尽配,其中属于高危行业的矿山企业配备安全总监344人、金属冶炼企业183人、运输企业595人、建筑施工企业4301人、涉爆粉尘企业629人、危险物品企业1495人,其他行业领域企业配备安全总监1985人。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正依托山东应急‘一键通’研发安全总监移动交流平台,方便监管部门和安全总监的交流、信息推送、工作上报等。”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透露,为推动安全总监队伍更好发挥实效,山东将建立健全安全总监动态管理及考核奖惩机制。
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治不力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对执法检查责令整改而未督促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各级各部门在执法检查、考核中发现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不合格,经限期整改考核仍不合格的,以及其他严重失职失责情形的,立即按程序免去安全总监职务。
所有在职安全总监需定期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应包括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标准执行情况、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重要情况。当企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存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受到行政处罚的、发生生产安全涉险事故和伤亡事故的、进行重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的、主要负责人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要随时报告。
各级各有关部门将结合地区和行业领域实际探索建立安全总监考核评价和述职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动态调整安全总监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安全总监及时调整更换;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真正做到“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