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法制与社会杂志
恒丰银行前行长栾永泰原本过着平静闲适的退休生活,然而,如今他是一名北漂,甚至是一名北漂上访户。
命运戏剧般转折的导火索,是他被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如实回答——他承认曾经接受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发放的工资及奖励2100万元。
自9月中旬以来,栾永泰一直在北京漂着,接受媒体采访,递交举报材料,寻求律师帮助,俨然一个标准的上访户。包括国庆节长假期间,他也没有离开北京,为保证人身安全,他甚至更换了手机号,住所亦不敢公开。
沦为访民方知民生艰难,在栾永泰看来,他面临的不仅是人身攻击,还有安全威胁。
栾永泰一方面向包括中纪委在内的多个部门递交材料,一方面又担心自身安全,比如被地方上的公安强行控制。对于这个说法,恒丰银行相关人士则称其恶意中伤炒作,但未有正式回应。
栾永泰如此谨慎的做法并非小题大做,搜狐财经《潜望》获悉,10月10日上午,栾永泰的前司机(2008年已调恒丰银行烟台分行资产管理部)被恒丰银行纪委强行以谈话名义带走调查,随后被公安以涉嫌职务侵占之名被刑拘。
“行长变访民”
恒丰银行前身为1987年成立的山东省烟台市住房储蓄银行,2003年增资扩股整体改制为第11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该行高管人事关系均在烟台市,即烟台市委市政府管理恒丰银行人事安排,董事长、监事长、行长、副行长等高管必须由烟台市委市政府指派。
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11月,蔡国华从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市国资委党委书记的职位上,空降恒丰银行出任党委书记、董事长。2014年2月,原恒丰银行主持工作的副行长栾永泰升任执行董事、行长。
与蔡国华的空降不同的是,栾永泰可谓恒丰银行元老。他从部队转业后于1988年5月调入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历任基金科副科长、开发区办事处副主任、开发区支行行长、总行副行长。2003年恒丰银行改制后,栾永泰出任恒丰银行副行长、董事、党委委员,2009年起主持工作,2014年12月因身体原因提出辞职,2015年4月辞职获批、6月份退休。
本来栾永泰从此可以享受天伦之乐,不料,一个月后,一场风暴不期而至。
2016年5月,多家媒体报道,有举报材料称恒丰银行现任董事长蔡国华存在“涉嫌私分巨额公款、违规推行员工配资持股计划”等问题。
四个月后,栾永泰在被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自己拿了钱。
栾永泰的被动承认,让他变成了站在恒丰银行现任高管对立面的“利益团伙”,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指其“个人及其利益团伙有不可告人的险恶目的和谋取巨大非法利益的企图”,并组织1.1万名职工签名要求揭发查处身为前行长的栾永泰。
据媒体报道,9月13日下午,恒丰银行党委召开扩大会议,根据流传出的文件照片显示,在“传达总行党委会议精神”的讲话内容中,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要认清栾永泰团伙的本质”,“栾永泰及利益团伙目的就是想将恒丰银行据为己有,成为私有财产”;二是“要立场坚定,坚持对内一个核心,对外一个声音”,“以总行党委、董事会为核心,不利于恒丰银行的话不说,不利于恒丰银行的事不做”;三是“要统一思想,让全行1.1万名员工发声发力,主动检举和揭发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四 “有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做坚强后盾”。
9月20日下午,栾永泰委托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在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真的是律师”上,贴出了其亲笔署名的《致恒丰银行全体员工的一封公开信》以及一封发给烟台市委、市政府、恒丰银行的《“恒丰银行高管私分侵占巨额公款”事件律师函》
自此,栾永泰当起了北漂,走上了举报上访之路。
“分钱”
风暴的始点,源于一桩闹得满城风雨的“分钱”事件。
2016年5月,有媒体曝出恒丰银行高管通过香港东亚银行账户,私分过亿元公款。其中董事长蔡国华分得3850万元,时任行长栾永泰分得2000余万,副行长毕继繁分得1800万,其他高管分获数额不一款项,最低额在800万左右。
对于高管“私分”公款一事,恒丰银行一直持否认态度,5月19日,恒丰银行合规部表示关于高管通过香港某银行在境外私分巨额公款一事严重失实。
5月24日,恒丰银行又通过官网发布律师声明称,媒体发布的恒丰银行高管人员私分巨款的新闻严重失实。
然而,9月11日,已经退休的栾永泰在被媒体记者拿着其对账单核实分钱一事时,他承认了自己当时收到了大约2100万多一点。
“当时媒体拿着东亚银行的账单来找我核实,我说的是实话,实事求是就是这个事,万万没想到,说了一句实话会被如此打击报复。”恒丰银行前任行长栾永泰在接受搜狐财经《潜望》采访时指出。
栾永泰表示,他2014年12月提出辞职,后来董事长蔡国华说要奖励他钱时,他是不同意的,后来蔡国华提出给他分钱的依据是对他退休之前工作的奖励。对于为何会分得2100万元,栾永泰对搜狐财经《潜望》解释称,当时行里分给他的2100余万元,他是被动接受的。
“当时蔡国华董事长对我说,你要退休了,曾经为恒丰银行做出了巨大贡献,2009年至2013年副行长主持经营管理层工作期间,我薪酬和其他的高管是一样的,说每年要奖励我300-400万元。因此我的2100余万元就是2009年至2013年的奖励、2014年全年和2015年上半年绩效工资的总和。”
“2015年4月份以后,我已经不担任行长工作了,他(蔡国华)把我叫到北京,给我一个封信,里面装一张卡,里面有一张纸条写着2100多万,他说这个东西你不能告诉别人,你也不要问别人拿多少。” 栾永泰向搜狐财经《潜望》表示。
当时,他并不知道其他高管也都搭上车,参与了分钱。
“摆平”
在栾永泰被动承认自己分了钱后,恒丰银行高层方面组织1.1万名职工签名要求揭发查处栾永泰,称其“自栾永泰团伙的不法行为以来,严重阻碍了恒丰银行的发展进程”。
栾永泰得知媒体报道后“万分震惊”,他通过律师发布公开信称被诬蔑,揭发是闹剧,并自述,“2009年2月份开始担任副行长主持恒丰银行经营管理层工作的,五年来进行了执行力建设、效益管理、内控建设、风险管理等一系列主题年活动,使恒丰银行的经营、管理、效益都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从2008年末的存款600多亿元上升到7000多亿元,总资产1000多亿元上升到7700多亿元,利税从十几亿元到2013年达到133亿元。”
9月22日,栾永泰通过其代理律师个人微博发布实名举报信,举报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侵吞公款3800万元。举报信称,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以薪水为由,侵吞公款3800万元,利用权利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请求中纪委或中纪委督办山东省纪委对蔡国华展开调查。
举报信还称,蔡国华在没有得到任何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职工股权激励机制为名,自己以每股3.00元的价格认购恒丰银行股权2000万股。与当年恒丰银行每股净资产4.47元相比低了1.47元。
“本来是恒丰银行高管侵占公款的监督报道,相关部门去核实调查便真相大白,现在蔡国华却将矛头指向我,将事件性质模糊为我及利益集团在操纵此事。” 在栾永泰看来,这是恒丰银行现任董事长蔡国华利用权力对他进行打击报复。
栾永泰对搜狐财经《潜望》表示,“蔡国华把恒丰银行经营效益下滑、职工降薪和对我个人的诽谤、诬陷和诸多的不实之词强加到我身上,我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此前,栾永泰的代理律师已经将《“恒丰银行高管私分侵占巨额公款”事件律师函》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发往烟台市委、市政府和恒丰银行。
有知情人士向搜狐财经《潜望》表示,针对栾永泰举报的蔡国华存在“涉嫌私分巨额公款”等问题,烟台市政府有两种意见。“有些领导和稀泥,有些领导则要求坚决查。为什么不查,查了以后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要不然大家背着这个包袱工作多难受。”
“此前媒体多次曝出恒丰银行涉嫌私分巨额公款,蔡国华对外宣称很快就会摆平,事实上他确实做到了,截止目前还没有任何主管和监管部门公开表态。”
该知情人士指出,董事长蔡国华很喜欢用“摆平”一词。他曾经私下里说过,他这个级别中纪委管不着他,山东省境内他不会有问题。
针对上述举报,恒丰银行方面始终未公开回应。
谁的恒丰
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学专家分析,恒丰银行暴露出的高管私分巨款一事愈演愈烈,也暴露出其公司治理的混乱,而董事长在未经股东会审议的情况下私分巨款,私分巨款的表像下,更折射出恒丰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乱象。
2014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两份文件,其中要求其他国有性质企业参照实施。
在上述法学专家看来,恒丰银行高管人员薪酬的确定应当符合党中央的精神,而不是不设上限的随意确定。
事实上,在我国,董事长、董事的薪资应当如何确定,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董事长、董事能够从公司获取多少薪酬,应当通过股东会决议来确定,而不是董事长能够自行确定。
栾永泰向搜狐财经《潜望》表示,自2014年蔡国华到恒丰银行工作仅仅一年的时间,除了每月十几万工资和年终正常发放的绩效工资200多万以外,在没通过任何会议(包括股东会、董事会、职代会)研究情况下秘密给他自己发放所谓薪水3800余万元。
栾永泰称,恒丰银行2014年末净利润只有70多亿元,而且是经营业绩较差的一年,比2013年业绩只增加了3个亿元,是恒丰银行自2009年以来利润、收益最少的一年,蔡国华自己一次性分得3850万。
按栾永泰的说法,在金融机构高管大幅降薪之际,恒丰银行经营业绩较差之时,空降恒丰银行董事长一年多的蔡国华为自己分得3850万元。事实上,近年来银行降薪潮起,无论是国有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高管,其薪酬都难以超越千万。
截至发稿前,尚无法获得恒丰银行和蔡国华对此说法的回应。
搜狐财经《潜望》获悉,在分配相关款项时,蔡国华空降到恒丰银行刚刚一年左右,而该年度恒丰银行的业绩大幅度下降。在此之前,恒丰银行经营业绩处于上升过程中,其他高管的工资也从未突破过一千万。
“银行董事长给自己分得3850万,以后若给自己分得3亿,也没人管吗?”上述法学专家质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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