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消费 > 正文

析中超新媒体转播权 存违规风险利益输送链条2017-03-10 14:15:00 | 来源:腾讯 | 查看: | 评论:0

  

析中超新媒体转播权 存违规风险利益输送链条

  中超版权关系链复杂

  随着3月初新赛季中超开幕,中超联赛新媒体 (PC、移动端和OTT)转播权最终有了归属。据媒体报道PPTV以13.5亿元的价格,独家获得2017赛季中超全部240场赛事的新媒体转播权。PPTV的大股东——苏宁集团通过此次获得的新媒体转播版权,加上已经拥有的江苏苏宁和国际米兰,继续强化其在足球领域的实力。但是,需要外界注意的是,此次苏宁通过PPTV收购中超联赛的新媒体版权,背后潜存着较大的违规风险。这些潜在的违规行为可能损害中超其他球队的利益,并且尚未引起相关监管者的重视。

  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中国足协是中超联赛赛事权利、知识产权、市场开发和推广权利以及财务权利的最初所有者。中国足协担任中超公司的大股东,授权中超公司负责中超联赛的运营和商业开发,并且中国足协每年从中超联赛的总收入中收取10%,中超公司则从联赛的转播、赞助收入中收取比赛的维护、运营费用。

  2016-2020年的5个赛季中超联赛转播权被中超公司以80亿元的价格,于2015年出售给体奥动力。2017年3月,苏宁控股的PPTV正是以27亿元的价格从体奥动力手中购买2017、2018两个赛季中超转播权中的新媒体转播权。同样在2017年3月,根据众多媒体的报道,苏宁从体奥动力的原股东华人文化手中收购股权,成为体奥动力的控股公司。至此,一条存在潜在违规风险的利益输送链条已经形成。

  江苏苏宁旗下的PPTV和体奥动力,作为中超联赛新媒体转播权的购买者和分销商,所购买的相应转播权均来自于中超公司和中国足协。如果单看中超5年80亿元的转播收入,5年内中国足协会从中收取8亿元的收入。由于体奥动力和PPTV的最大股东甚至控股方均是江苏苏宁集团,很有可能这80亿元中的大部分将会来自于苏宁集团的资金支持。这也就意味着,苏宁集团会通过子公司,最终向中国足协在未来几年交付数亿元。中超公司也会从由苏宁最终购买的版权中收取费用,维持自己的运营。

  另一方面,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目前在参与由中超公司运营、中国足协监管的中超联赛。其实力、投入在联赛中处于前列,但一直被广州恒大压制,中超冠军成为了江苏苏宁俱乐部一直没有染指的奖杯。从投资人到球队,获得联赛冠军的意愿非常强烈。

  隶属于一个集团下面的不同实体,有的在向中国足协和中超公司提供数以亿计的收入,有的在参与中国足协和中超公司组织、监管的赛事,这显然存在违反相关方面的法律、规则的风险。早在2015年,中超公司对外发布的《关于征集“2016-2020中超信号制作及版权合作伙伴”的项目公告》中,就明确提出了参与转播版权竞标的公司“与中超公司各股东不存在股权关联和重大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参股、控股、拥有共同出资人等”。江苏苏宁俱乐部是中超公司股东之一;而苏宁集团此次持股体奥动力,并且通过旗下的PPTV从体奥动力购买中超新媒体版权,都明确违反了当时中超公司对外发布的竞标者要求。如果江苏苏宁俱乐部在中超比赛中获得一些有利的有争议判罚,则外界很难不怀疑这些判罚是否经得起推敲。这种潜在的利益输送关系,对于中超联赛的其他参与者来说,存在着巨大的不公平竞争的可能。

  同时可以提出疑问的是,体奥动力如果股权发生重大变化,是否有向其主要合作方(中超公司)及时告知,中超公司是否有主动查询此事,中超公司的应对措施是什么?体奥动力于2月底接盘乐视的中国区亚冠联赛转播权,并且体奥动力又在短短3-5日后就被卖给亚冠联赛的参赛球队的所在公司。亚足联招标时是否有类似限制?

  不论目前江苏苏宁集团旗下的PPTV和体奥动力购买中超联赛的版权的出发点为何,由于江苏苏宁俱乐部参与中超联赛,外界很难不去关注这其中的各种利益关系与利益冲突,质疑中超联赛、中超公司和中国足协在管理和运营中的独立性,探讨已经明显违反中超公司对外转播版权招标要求的现象。广大关心中国足球发展的人,也应该尽早关心此次可能影响联赛公正性的事件,以防在中超联赛进行的过程中出现更多说不清楚的“悬案“,对正在复兴的中国足球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关键词 中超 转播权 链条

上一篇:建设信用卡根本没有收到 银行强令消费者还款 客户经理误导销售太夸张 交行太平人寿难辞其咎下一篇: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