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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热文:医保单位缴费率下调2023-04-07 04:54:28 | 来源:扬子晚报 | 查看: | 评论:0


【资料图】

讯(记者张可)近日,南京市印发《关于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各类用人单位的单位缴费率由8.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下调至7.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4月起,参保单位按新费率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率不变,个人医保待遇不变。

根据《通知》,2023年1月至3月,参保单位已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按新费率重新核定参保单位应缴额,差额部分退还至参保单位在医保信息平台登记的对公银行账户。4月份开始,参保单位按新费率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同时,4月1日起,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调整至4494元、上限调整至24042元。

4月1日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人员,缴费率在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率7%与个人缴费率2%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即缴费率由原来的9%降为8%。市医保局副局长陈滨介绍,根据测算,1至3月参保单位缴费负担减低7.1亿元,预计全年为参保单位减负约29个亿,预计为灵活就业人员减轻负担约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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