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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邵春雷)近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10余名检察干警观摩了一起由该院提起公诉的交通肇事案件。
庭审中,公诉人就被告人的主观思维、行为方式、危害后果进行了讯问,围绕主要犯罪事实分组向法庭举证和质证。同时,结合案件事实、犯罪情节及危害后果发表了客观公正的公诉意见,依法有力地指控了犯罪。
庭审结束后,参与观摩的干警结合刑事检察工作实际,举证质证方式等多个角度提出看法和意见。同时,从起诉书规范制作、法庭重点讯问到归纳举证质证、法庭释法辩论认真分析总结,通过以案促学、以评促学的方式,为干警学习交流提供有效平台,切实提高干警业务素能和司法办案质效,达到在观摩中学习,在示范中提高的目的,为全面提升出庭履职能力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