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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6月21日消息 6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6月14日收到湖北银保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法人/主要负责人:蔡俊)及相关责任人彭琦、叶勇、杨智勇,因存在违规办理虚假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违规办理虚假保理融资业务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和第(三)项,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予以罚款100万元;对责任人彭琦、叶勇分别予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对责任人杨智勇予以警告(鄂银保监罚决字〔2023〕28号)。
(截图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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