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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要求对含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双氯芬酸钠的单方和复方口服制剂等退热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实行拆零销售。顾客单人单次购买以上退热药品不超过3天的用药量(液体制剂单人单次只能购买1瓶),购买抗原检测试剂不超过5人份。
通知提出,顾客须凭身份证购买退热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零售药店须对购买者进行实名登记,按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采取措施避免拆零药械受到污染,并建立拆零台账,原包装要妥善保存。
通知要求零售药店要做好服务疏导工作,尽力满足患者用药合理需求,把药品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要积极引导顾客理性购买防疫药品,不盲目“囤药”;要按照GSP要求指导顾客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使用拆零药品,切勿盲目服药、叠加用药,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通知还表示,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要积极组织争取货源,全力保障市场药品供应;要严格按照GSP规定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严禁出现囤积药品、哄抬物价、捆绑销售等不法行为。
多地退烧药品拆零销售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多地以拆零销售退烧药品等方式加强供应,并呼吁市民勿“盲目囤药”。
12月20日起,珠海市500多家零售药店持续供应拆零销售的布洛芬缓释胶囊、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洛索洛芬钠胶囊等退热药品。12月19日珠海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介绍,为避免“盲目囤药”,保供药品的购买实施实名登记,限制购买数量。市民凭身份证在指定线下药房购买,7天内每人购买量不超过6粒、每人只能选购其中一种药品。胶囊类药品零售价格为每粒1元,100毫升装的布洛芬混悬液每瓶19元。
南京市宣布12月19日起,每日持续向市场投放退烧药200万片,由153家零售药店统一拆零销售,每位顾客限购6粒,可凭医保购买。
湖南省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20日亦发布《关于鼓励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对防疫药品进行拆零销售的通知》,鼓励全市药品零售药店在保障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对符合拆零销售要求的药品可以采取药品拆零的方式进行售卖。
12月21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鼓励解热镇痛药拆零销售的通知》,消费者在药店购买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片(含缓释片、胶囊、颗粒)等解热镇痛药时,每人次限购用量原则上不超过相应药品说明书三日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