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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2月26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南方香江支付业绩补偿款进展情况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香江控股2018年购买了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森岛宝地、森岛鸿盈、森岛置业(合称“天津三公司”)各65%股权,支付交易对价合计为25亿元。根据香江控股与业绩承诺方南方香江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由于天津三公司截至2021年度期末合计计算的业绩承诺期实际净利润合计数低于预测的业绩承诺期净利润合计数,南方香江需在2022年5月16日前向公司支付20.37亿元业绩补偿金。
2022年12月22日,香江控股实施2022年度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其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董事会提出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元(含税)。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有香江控股股份数为1,320,619,361股,占总股本的40.41%,南方香江拟取得分红款项1.188亿元;南方香江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香江控股713,261,476股,占总股本的21.823%,拟取得分红款项6419万元;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香江控股137,796,605股,占总股本的4.216%,拟取得分红款项1240万元;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香江控股46,648,438股,占总股本的1.427%,拟取得分红款项419万元元。
综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香江控股2,218,325,880股,占总股本的67.871%,本次拟取得分红款项合计1.996亿元。同时,南方香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于收到香江控股2022年前三季度分红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将分红款项合计1.996亿元全部用于支付前述尚未偿还的业绩补偿金。
2022年12月23日,南方香江以其取得分红款项1.188亿元直接冲抵尚未偿还的业绩补偿金之外,同时,南方香江以转账形式向上市公司香江控股支付本次承诺金额余额8079.36万元,即上市公司收到南方香江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1.996亿元。
截止公告日,剩余待支付部分业绩补偿金为7.05亿元。
香江控股表示,公司将积极督促业绩承诺方切实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争取尽快解决业绩补偿款的相关事宜。